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作者: 法规与标准科 发布时间:2026-06-08 15:19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机构名称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

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刘斌

经费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6号

投诉举报电话

12369

队伍编制 状况

本单位行政执法岗位编制53人,实有行政执法人员46人,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11人。

执法的主要 依据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 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污染 防治法》、《核安全法》、《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清洁生产促进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 条例》等

委托执法 情况

是否实施 委托执法

受委托执法 单位名称

烟台市环境执法支队

受委托执法 机构的性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经费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受委托执法 机构执法  人员情况

本单位行政执法岗位编制42人,实有行政执法人员39人,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37人。

委托执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


机构名称

烟台市环境执法支队

机构性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主体类别

二级执法主体

法定代表人

孙召波

经费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

投诉举报电话

12369

队伍编制 状况

本单位行政执法岗位编制42人,实有行政执法人员39人,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37人。

执法的主要 依据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 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污染 防治法》、《核安全法》、《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清洁生产促进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 条例》等

委托执法 情况

是否实施 委托执法

受委托执法 单位名称


受委托执法 机构的性质


经费来源


受委托执法 机构执法  人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