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护航绿色家园 共建宜居美丽芝罘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送法进社区宣传活动
作者: 公开管理员账号 发布时间:2026-07-21 16:12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640.jpg

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表决通过,将于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提升辖区群众生态法治意识和绿色环保素养,近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走进向阳街道兴隆街社区集市,开展“法典护航绿色家园 共建宜居美丽芝罘”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把精准、通俗、实用的生态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活动现场设置垃圾分类科普宣传台,摆放四色分类垃圾桶教具、有害垃圾科普玩偶。工作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条款,细致讲解生活垃圾标准化分类规范,科普废旧电池、废弃温度计等生活危险废物的环境危害、投放要求与正规处置渠道,向居民说明随意丢弃危险废物属于环境违法行为,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长期性污染。工作人员通过现场科普宣讲,纠正群众混投垃圾、随手丢弃废药品、废弃化学品等常见误区,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规定转化为群众日常可自觉践行的绿色行为准则。

下一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将持续深化普法宣传行动,推动法典宣讲走进社区、沿街商户、中小校园,不断创新普法载体、丰富宣讲形式,以全覆盖、多层次的法治宣传夯实区域生态治理根基,持续擦亮芝罘生态宜居底色,全力助推美丽芝罘建设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