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的通告
关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06-22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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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指南〉〈山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指南〉的通知》(鲁环发〔2020〕49号)要求,我局决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烟台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组织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审组织单位 经公开招标,确定2个单位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分别为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 二、办公地点 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521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 严根苗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 邵爱东 2.联系电话:0535-6711736 3.联系邮箱:ytstrps@yt.shandong.cn 四、评审工作参照《山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指南》《山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指南》进行。 五、评审过程中各单位、个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六、各单位、个人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合评审组织单位做好评审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七、评审组织单位应做到公平公正,履行保密义务,如实报送评审结果,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