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经营活动单位(企业)备案情况表
发布时间:
2021-04-30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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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县(市、区) 单位(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联系方式 2020年经营活动情况 2021年 预估量 备注 涉及环节(生产、组合聚醚生产、CTC副产、销售、使用-XX①、回收、再生利用、销毁、其他) 物质②名称 数量(吨) 上下游企业③ 企业名称 物质名称 数量(吨) 联系方式 备案情况 烟台市 开发区 烟台中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13706006134326074 烟台市开发区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c-42 18766536206 回收 HCFC-22 71.212t 鼓楼区美联家电商行 天津澳宏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HCFC-22 鼓楼美联42.224t 天津澳宏27.15t 鼓楼美联18637816867 天津澳宏18902012827 是 鼓楼美联0t 天津澳宏100t 烟台市 开发区 烟台中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13706006134326074 烟台市开发区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c-42 18766536206 回收 CFC-12 0.081t 鼓楼区美联家电商行 天津澳宏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CFC-12 鼓楼美联0.017t 天津澳宏0.048t 鼓楼美联18637816867 天津澳宏18902012827 是 天津澳宏10t 备注:①使用含ODS及其混合物,需标明使用类别,分为化工生产、工商制冷、组合聚醚生产、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泡沫、清洗、维修、其他,如使用-组合聚醚生产、使用-聚苯乙烯泡沫等; ②物质名称依据《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填写,如:HCFC-22; ③涉及生产环节只填报下游企业;涉及销售、使用-组合聚醚生产、回收、再生利用环节需填报上下游企业;其他只填报上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