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征集烟台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库专家(第二批)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12-28 14:05 浏览量:

烟环函〔2021〕45号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征集烟台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专家库专家(第二批)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我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水平,我局拟公开征集第二批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并对专家库进行调整更新。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方式

本次专家库征集拟采取单位推荐方式进行。

二、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主要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优先考虑国家级、省级专家,择优选取市级专家,暂不考虑企业的专家。

三、入库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正派,工作中能够做到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认真负责。

(二)熟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相关技术要求,有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报告评审经历,表现良好,水平较高,在相关领域有较深造诣和独到见解。

(三)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专家审查、提供技术咨询和现场踏勘等工作任务,有时间和精力参加项目评审、技术指导等工作。

四、推荐程序

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填写《烟台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1),汇总填写《推荐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技术职称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于2022年1月15日前发送我局邮箱,邮件题目格式为“XX单位推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资料”。

五、其他

1.我局将组织对申请入库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和遴选,对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市专家库。同时,我局将参考省级及兄弟地市专家库,并结合我市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报告评审情况,对原专家库进行调整更新。

2.填表人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专家资格。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并承担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

联系人:曹璐璐 杨坤,联系电话:0535-6711736

联系邮箱:ytstrps@yt.shandong.cn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8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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