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环境保护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规定的申报范围、有关政策、申报和审核要求等,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环境保护工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组织、材料审查和报送工作,并做好以下事项: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原件6份(A3纸型,由系统导出,双面打印),申报人员必须在系统生成导出的《评审表》的“诚信承诺书”栏签字。《评审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意见要填写明确,其中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各存1份;《申报人员花名册》2份。 2.职称评审系统中“申报系列”选择“环境保护工程”。 3.《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和《“六公开”监督卡》将盖章后的电子版上传到省系统“上传其他附件”即可(《“六公开”监督卡》可从“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职称评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4.其他材料及系统上传要求一律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环境保护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附件1)准备,务必仔细阅读省文件及附件。 5.所有需报送的纸质材料要求每人一袋,在袋上粘贴封皮(附件2),并标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材料内容、申报方式等。 6.系统数据、纸质材料分别于2021年11月10日前、11月15日前报送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2003室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 联 系 人:刘政 联系电话:6926998 附件:1.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环境保护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材料袋封皮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3日 附件1: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环境保护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