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共青团烟台市委 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三批齐鲁环保小卫士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团委、教体局: 为加强中小学环境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生态文明素养和实践能力,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绿色行动 推动优美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鲁环发〔2018〕54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第三批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的通知》(鲁环函〔2020〕306号)文件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批齐鲁环保小卫士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推荐程序 (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团委、教体局负责做好本辖区推荐工作。 (二)拟参评学生需对照《齐鲁环保小卫士评选标准》(附件1)进行自评,达到80分以上具备参评资格。同时准备支撑材料,填写《第三批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申报表》(附件3)。 (三)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团委、教体局需对参评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等额推荐本辖区人选。2020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表(需在表头加盖生态环境分局、团委、教体局公章)、支撑材料及信息汇总表(附件4)汇总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ytshbjfgk@yt.shandong.cn。 (四)2020年11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团市委、市教育局联合对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对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向省推荐授予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荣誉称号。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团委、教体局要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发动,鼓励辖区内中小学生积极参与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中,严格把关,择优推荐。要将此次推荐活动与“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全市“小手拉大手 共创文明城”行动紧密结合,引导更多青少年自觉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的生态文明大格局。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 谢 楠 联系电话:6920578 团市委 李文叶 联系电话:6692031 市教育局 刘 宁 联系电话:2101868 邮寄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2006室(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邮编264003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共青团烟台市委员会 烟台市教育局 2020年9月3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