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共青团烟台市委 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三批齐鲁环保小卫士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04 11:00 来源: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共青团烟台市委 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三批齐鲁环保小卫士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团委、教体局:

为加强中小学环境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生态文明素养和实践能力,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绿色行动 推动优美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鲁环发〔2018〕54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第三批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的通知》(鲁环函〔2020〕306号)文件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批齐鲁环保小卫士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推荐程序

(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团委、教体局负责做好本辖区推荐工作。

(二)拟参评学生需对照《齐鲁环保小卫士评选标准》(附件1)进行自评,达到80分以上具备参评资格。同时准备支撑材料,填写《第三批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申报表》(附件3)。

(三)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团委、教体局需对参评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等额推荐本辖区人选。2020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表(需在表头加盖生态环境分局、团委、教体局公章)、支撑材料及信息汇总表(附件4)汇总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ytshbjfgk@yt.shandong.cn。

(四)2020年11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团市委、市教育局联合对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对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向省推荐授予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荣誉称号。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团委、教体局要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发动,鼓励辖区内中小学生积极参与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中,严格把关,择优推荐。要将此次推荐活动与“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全市“小手拉大手 共创文明城”行动紧密结合,引导更多青少年自觉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的生态文明大格局。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  谢  楠  联系电话:6920578

团市委        李文叶  联系电话:6692031

市教育局      刘  宁  联系电话:2101868

邮寄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2006室(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邮编264003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共青团烟台市委员会   烟台市教育局

2020年9月3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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