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5-28 16:24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现将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航道自屺坶岛附近至规划南作业区港池口门。本工程新建10万吨级单线乘潮通航(乘潮2小时保证率90%)航道,长约11km,航道宽度为290m,设计底高程-16.6m。航道航槽两侧设置12座深水灯浮,在港池口门已建防波堤堤头新设灯桩1座。

项目总投资36319万元,工期18个月。本项目疏浚总量为936.7万m3,全部用于2#人工岛吹填。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联系人:李工

邮编:265706

电话:0535-8669736

电子邮件:lijun9@nanshan.com.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登陆以下网站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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