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港西港区原油码头二期及配套罐区、管线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 建设项目情况 拟建工程位于烟台港西港区规划原油作业区内,工程拟新建1个30万吨级和2个15万吨级原油泊位,设计吞吐量为2800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3310万吨/年。配套罐区位于烟台港西港区规划综合物流区内,配套罐区位于西港区现有矿石堆场西侧,北侧为现状海岸线,南侧为规划疏港大道。新建储罐总罐容236×104m3,为一级石油库。库内建设6个罐组(分别为两组8座12×104m3原油罐组以及2座6×104m3燃料油罐组、2座5×104m3燃料油罐组)、卸船系统、装船系统、外输系统以及配套系统设计,原油罐年周转量次数为14次,燃料油罐年周转量次数为8次。管线工程实现前方码头区和后方库区的连通,总长约5460m。主要包括原油管廊(含管廊基础和上部钢结构),以及两根DN1000管线和两根DN800管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3号(机械厂3楼) 联系人姓名:王先生 联系人电话:0535-6741803 Email: ytgjdzx@163.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单位名称: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22-59812345-8324 Email: zyhj@vip.163.com 四、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生活垃圾对附近水域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产生的噪声,粉尘对附近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疏浚悬浮物对水环境的影响。 (4)工程占用海域对海洋生物造成的影响。 (5)营运期间装船作业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6)施工期、营运期风险事故的影响。 (7)施工期、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由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应尽可能的予以收集,船舶垃圾应做好日常的收集、分类与储存工作,靠岸后交陆域处理。 (2)施工垃圾应定点集中堆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运往市政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 (3)汽车运输土方、砂石料、水泥建材料进场时,应用蓬布遮盖,以防物料飞扬,严格控制进场车速,减少装卸落差;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维修、保养工作,使其保持正常运行。做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疏导工作,禁止车辆鸣笛,降低交通噪声。 (4)对施工期造成的底栖生物和渔业资源损失采取生态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补偿。 (5)营运期间来自国外及疫情地区的船舶垃圾申请卫生检疫处理;非疫情地区的船舶垃圾由有资质的服务公司接收统一处理;油水分离器处产生的少量废油以送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港区陆域生活垃圾可与城市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6)结合烟台市政府、海事管理部门、港区以及相关社会力量现有溢油应急力量,配备必要的溢油应急设备,编制溢油应急预案,建立完备的应急体系,并与港口、政府应急体系对接。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间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10天。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3号(机械厂3楼) 索取补充信息内容请链接:烟台港西港区原油码头二期及配套罐区、管线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0.pdf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广大居民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请链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