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原莱州金仓湿地问题(序号20)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5-16 11:18 浏览量: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18]4号)的要求,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20项问题涉及烟台市限期整改的原莱州金仓湿地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原莱州湾金仓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湿发[2018]139号)批复于2018年12月29日撤销。莱州市已完成原莱州湾金仓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区域内227宗海水养殖拆迁任务,印发了《莱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莱政字[2018]34号批复),规划了3处“近海高端生态养殖示范区”。养殖户全部接受了货币补助的方式,放弃了搬迁进入近海高端生态养殖示范区的安置。

公示时间:2019年5月17日至5月24日,受理时间:每日:8:30--17:00,受理单位: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受理电话:6920029、6719001、6920171、6920014。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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